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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,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和保障房租住优惠。
依据《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》(东府办[2021]53号)《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》(东府办〔2021〕54号)确认的特色人才和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(入选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前)
1.对于已符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领条件(往期未完成期数申请)的人才,如未能在本次申报公告规定的受理期内提交申请材料,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。
2.对于2025年新认定、评定的特色人才和获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条件的人才,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(1)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,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和保障房租住优惠。
(3)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后,至申请住房补贴期间内在我市工作。
(1)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、解困房、安居房、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,且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外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。
(2)在首次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之日(含当日)起及之前的183日内,以本人(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,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。
(3)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后,须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,在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我市工作。工作情况以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工薪所得税情况为准。
采用柔性引进的特色人才,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至申请购房补贴当月(含)的期间须满12个月,且期间应符合相应在莞工作时间要求[特级人才每年达到6个月(含)以上,其他类别人才每年达到9个月(含)以上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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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广东省总工会“求学圆梦行动”职工学历提升补贴即将开启申报入口!申请时间请见正文。
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,计划补贴20000人。
11月6日10时—11月19日22时期间,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,使用本人实名认证微信,通过「粤工惠」小程序的「服务页」进入「学历补贴」申请页面。
11月6日10时—11月19日22时期间,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,使用本人实名认证微信,进入粤工惠平台申请。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。
11月6日10时—11月19日22时期间,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,使用本人实名认证微信,通过「粤工惠」小程序的「服务页」或者「广东省总工会」官方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「学历补贴」申请页面。
本次补贴的组织、发放、管理与服务通过粤工惠平台实施。申请人须是粤工惠平台实名注册工会会员,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须在粤工惠平台登记注册。
11月6日10时—11月19日22时期间,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,使用本人实名认证微信,通过「粤工惠」小程序的「服务页」或者「广东省总工会」官方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「学历补贴」申请页面。
本次学历补贴名额为20000名,采取统一抽签的原则分配补贴名额,中签的职工即获得本次学历补贴名额。
提交申请后,先是系统初审,校核通过后,则进入各级工会审核。申请人可从申报渠道和微信服务通知查看补贴申领、发放进度。
2025年广东省总工会“求学圆梦行动”职工学历提升补贴计划补贴20000人,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000人时,省总工会将以抽签的形式确认发放名单,
申请人须是粤工惠平台实名注册工会会员,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须在粤工惠平台登记注册。
育儿补贴主要通过全国统一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领,公众可以足不出户在线上申请。
【导语】: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,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和保障房租住优惠。
依据《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》(东府办[2021]53号)《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》(东府办〔2021〕54号)确认的特色人才和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(入选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前)
1.对于已符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领条件(往期未完成期数申请)的人才,如未能在本次申报公告规定的受理期内提交申请材料,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。
2.对于2025年新认定、评定的特色人才和获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条件的人才,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(1)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,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和保障房租住优惠。
(3)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后,至申请住房补贴期间内在我市工作。
(1)特色人才(包括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、解困房、安居房、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,且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之外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。
(2)在首次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之日(含当日)起及之前的183日内,以本人(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,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。
(3)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后,须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,在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我市工作。工作情况以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工薪所得税情况为准。
采用柔性引进的特色人才,获认定、评定为特色人才当月(含)至申请购房补贴当月(含)的期间须满12个月,且期间应符合相应在莞工作时间要求[特级人才每年达到6个月(含)以上,其他类别人才每年达到9个月(含)以上]。

